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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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49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和法律法规。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和省规章,确保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行。
二、规划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设定目标和产业,指导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以及进出口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推动行业改革。
三、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打击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监管民办机构的出版活动。
四、实施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包括准入和退出管理,维护行业秩序。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的监管,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也在其职责范围内。
六、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七、制定全省“扫黄打非”计划并执行,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重大案件。
八、制定并实施出版物市场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九、负责记者证的监制管理,监管国内报刊社、通讯社的驻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打击新闻违法行为。
十、全面监管全省的印刷业,确保行业规范运营。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打击侵权行为,处理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促进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出版物进口,协调推动国内外出版物的进出口活动。
十三、最后,完成、省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为省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