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6: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两者本质不同。二手房居间合同是房地产中介与委托人所签订的协议,其目标是实现委托人购房或售房的需求。而房屋买卖合同则是指卖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同时买方支付相应价款的法律文件。这两种合同类型有着明确的区别。
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明确界定了中介合同的性质。中介合同指的是中介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提供寻找交易对手、洽谈条件、促成交易等服务,并在合同中规定了中介费用的支付方式。这表明,二手房居间合同并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一种辅助性质的服务协议。
总结来说,二手房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各自承担不同的法律义务与权利。二手房居间合同侧重于提供交易信息和撮合交易,而房屋买卖合同则涉及产权的转移与价款的支付。因此,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对于购房或出售房产的双方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