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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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41

渑池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环保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的环境保护*,对全县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2. 协调处理重大环境问题,指导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跨区域环境纠纷的协调,以及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 负责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组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环保责任目标考核。

4. 提出环保领域的投资建议和资金安排,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5.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参与经济和技术*、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6. 负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执行防治水体、大气、土壤等污染的管理制度,监督饮用水源地保护,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整治。

7. 指导和监督生态保护,制定生态保护规划,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监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恢复工作,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8. 管理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执行相关*,参与应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的管理,监督相关污染防治活动。

9. 负责环境监测,执行国家监测制度,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发布环境信息和报告。

10. 开展环保科技工作,组织科研和技术示范,推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参与对外交流和合作。

11. 组织环保宣传教育,制定教育纲要,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的理念,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12. 完成县*委派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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