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工商所要我小餐馆交纳社会团体会费每人130元,请问这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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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20:36

如果是“要”你交这所谓的“社会团体会费”,当然不合法;如果是“建议”或“征求你意愿”之类的选择性“提示”,则合法。当然面对足以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该部门,无论合法与否,这130元恐怕你是不能拒绝的。建议你“热情满怀”地先把这笔钱先缴纳了,然后发帖揭露此事,静待情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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