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服务首诊负责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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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的核心是确保每一位患者在首次就诊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这包括对所有急诊病人的首诊负责,首次接诊的医生应确保患者得到必要的紧急救治,不得推诿或难。对于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的病人,首次接诊的医生需根据主要疾病进行分诊,并在不属本科疾病时,应进行相关检查和处理后再邀请其他科室会诊。边缘或跨科疾病,由首诊医师处理,不得推诿病人。若转诊其他科室,需确保其他科室医师接诊并确认后,方能离去。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旨在明确责任,确保患者得到连续、无缝的服务。

首诊医师负责制下,门、急诊初诊患者就诊时首位接诊医生应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患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就诊信息,提出初步诊断与治疗建议。对疑难危重或非专业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对需抢救或住院的患者,应进行会诊或急诊收住,并在没有明确接诊医师时,由首诊医师负全责。门急诊病人收住入院时,如病房医师因特殊情况无法接诊,首诊医师仍负责医嘱和处理。夜间急诊病人需进行全面检查,书写病历后请医师会诊或急诊收住。

各医疗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承担科内业务指导,确保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有效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诊疗疾病项目也有所规定,包括非高热、无明显神经系统体征的疾病,非昏迷性疾病,非急性出血性疾病,非传染病,急性病患者的院前抢救,轻度软组织外伤和骨折初步处理,适宜运用中医传统方法治疗的疾病,临终关怀患者,经上级医院确诊适宜在社区治疗的疾病,老年人慢性疾病的定期家庭访视、康复用药指导和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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