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王某劝退了两个成绩比较落后的学生。教师王某的做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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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答案】:D

在我国,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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