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0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8:3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并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威给你劳动合同可以视为未签订,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8:31
你好,最简单的方法,是以公司没有交社保为由离职,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8:37
如果你现在属于试用期,则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即可,如果已过了试用期,则需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