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8
只要不是你在合同中明确同意的,在没有司法意见之前,留置权人私自处理抵押车辆都是不合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8
【1】留置权人如果与债务人事先约定,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可以直接就车辆变卖;如果未约定的,则应该向人民*申请拍卖或变卖。
【2】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36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5 07:19
《担保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物当然应当是债务人所有或者合法占有的财产,那么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或者非法占有的财产能否作留置权的标的物呢?例如债务人将偷来的相机修理,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否留置该物,《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补充性规定。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的规定,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