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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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3:52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